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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监控及部分装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09 17: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康乐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康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楼监控及部分装饰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LXZC-2015-299

 二、招标内容:

    1、 前端设备:室内枪式红外摄像机8台、25W电源适配器(国内版)8支、室外枪式红外摄像机5台、 1/1.8" 3百万手动变焦 3.8-16mm C镜头5台、15寸室外型枪机护罩(UNIVIEW5台、枪机护罩壁装支架-通用型5台、室外星光级球形摄像机1台、球机吊装支架1支、海螺型半球摄像机9台、25W电源适配器9支;

2、  存储系统:监控存储设备1台、硬盘16块、监控交换机1台;

3LED大屏部分:显示屏屏体15.45平米、控制系统1套、电源80台、编辑软件1套、框架及装饰33米、电脑主机1台;

4、辅助设备:监视器1台、交换机1台、电源线1000米、双绞线1000米、立杆1套、光纤150米、光电转换器2个、肯德基门21平米、警徽1个、门头广告字4套、门禁1套、辅材1套、及以上设备的运输、安装、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售后相关服务承诺;

4、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具有«安防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资质;

6、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符合上述资格的供应商持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政府采购科。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910日至916日(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费:根据临夏州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免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510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2、开标时间:2015101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收款人:临夏回族自治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30 0101 3577 9000 10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园路支行

交款方式:电汇、转账、网银

    联系电话:(09306220071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乐县公安局   常主任

联系电话: 13830106426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吴懿

联系电话:18693066689

临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科:  

联系电话:0930-6220056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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