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子湖新区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08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子湖新区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子湖新区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重新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 标 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子湖新区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重新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ZC2015032-JGK-02-02

四、招标内容: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孟子湖新区智能监控系统采购重新公开招标。智能监控系统采购(含土建及安装调试),为交钥匙工程,采购预算31300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范围相关内容,且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3.2投标人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同时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

4.1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安全技术防范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

  4.2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本公司自己出具的书面声明);

4.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制造商的销售授权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zcztb.gov.cn)点击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 9 月29日14时30分前在邹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受理投标文件的递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cztb.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询问及质疑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程序请咨询采购代理机构,如有投诉请联系监管单位。

招 标 人: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邹城市孟子湖新区

联 系 人:李蓓

联系电话:13953757966

电子邮箱:lmctgc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1号

项目组长:石明艳

联系电话:13954728153  0537-5286099

项目组成员:孙呈呈、孟德虎

联系电话:13053753835  13655478860

电子邮箱:sdzczp@126.com

 

监管单位:邹城市公管办

地    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666号

联系电话:0537-5317969(政府采购监管科)/5317979(法制督查科)

 

  邹城市利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9月8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