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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信息化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28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现公开邀请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标的及服务的企业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信息化设备项目

2、招标编号QCZ2015-010616326

包号

名称

预算控制价(万元)

第一包

全省网络运行维护

32.00

第二包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

5.00

第三包

网络安全设备网闸

10.00

第四包

计算机防病毒系统升级

27.00

第五包

电子业务及内务底层平台2016年运维

30.00

第六包

数据中心小型机及存储等设备维保服务

19.80

第七包

电子监管(视频监控、会议系统)维保项目及设备

24.40

第八包

网站群平台技术运维

13.50

第九包

反垃圾邮件网关病毒码升级

4.00

第十包

电子投票移动APP

15.00

 

 

 

 

 

 

 

 

 

 

 

 

 

 

 

 

 

 





注:投标人可以投报一个包,也可以投报多个包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允许参与任何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仪器采购项目。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08280903900-1630(节假日除外)。每套人民币200元,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人民币)

  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1615

5、合格供应商条件:

1、凡国内符合《政府采购法》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整个项目的供货、维修、备件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符合经营范围,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在近三年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3、投标方不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第一包:

1、 拥有常驻山东的CCIE网络认证工程师1名以上(含1名)、CCNP认证网络工程师2名以上(含2名)(以上相关人员需提供相应原厂商资格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上述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山东范围内)),证件需要在认证有效期之内;

2、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本地投标人应在山东青岛设有服务和技术支持机构,在山东地区拥有充足的备品备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维保服务响应,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驻场维保。

第二包:

1、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山东本地投标人应在山东设有直属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支持机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软硬件质保和升级服务承诺函原件。

第三包:

1、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非山东本地投标人应在山东设有直属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支持机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三年软硬件质保和升级服务承诺函原件。

第四包:

1、在青岛市辖区内有工商注册的公司或直属分支机构;(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第五包:

1、投标方须在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指定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第六包:

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标准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指定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第七包:

1、在青岛市辖区内有工商注册的公司或直属分支机构(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八包:

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公司需为青岛本地注册或在青岛本地有工商注册的直属分支机构,(投标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书原件);

2、投标方应保证有驻现场服务工程师。

第九包:

1、投标公司应提供所投标产品的赛门铁克原厂商投标授权书((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公司具有所投标产品原厂商认证工程师至少两名,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在symantec官网可查证);

3、投标方应具有完善的售后保障体系,7*24小时技术支持,2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4、投标公司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

第十包:

1、投标方须在青岛市辖区内有工商注册的公司或有直属分支机构。(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指定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时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备查)。

6本次采购设备凡是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投标供货商必须为该产品的协议供货商,中标后应提供对应的中央采购合同。

7所投产品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不允许参与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任何的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091714: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091713:30 1400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楼第一会议室

  11需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509416:00按以下联系方式与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详细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0号邮政大厦16        

联系人: 王宝军 田佳        联系电话:0532- 58760695

自动传真:0532-58760980    帐号:802200200024028 

开户行:青岛银行福州路支行  户名: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邮箱:cgzb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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