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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508137

1、本招标项目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设备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编号为伊财政2015-8-24的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2.1采购内容:信息化建设设备;

2.2采购预算:160万元;

2.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4供货期:合同订立后1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5供货地点: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6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3.5业绩要求:有相关销售业绩;

3.6本次招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826日至201591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 2703室;

    3)招标文件售价300/包,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928930分整(北京时间),接收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 2703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招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2015928930分整(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 270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立志

联系电话:15981698166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传 真:0431-88619789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国际商务中心B 2703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13756980912            联系人:张黎黎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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