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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县审计局息县审计局信息化机房建设及会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息县审计局的委托,就息县审计局信息化机房建设及会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息县审计局信息化机房建设及会商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息财公开招标【2015】070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2.3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招标内容:息县审计局信息化平台建设及视频会商系统项目主要包括机房装修、视频会议室装修、内外网信息布线系统、大楼视频监控系统、PC电脑终端、大楼WIFI覆盖、机房信息化设备及视频会商设备安装调试等。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合格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投标所使用服务器、内外网防火墙、SSL VPN加密机、上网行为管理、内外网络核心交换机、视频监控系统、综合网络布线系统等产品由厂商出具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3.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5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发售信息
4.1.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4.1.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
4.1.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1.4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投标人资质要求3.3中所要求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均须提供有效的原件,验原件后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1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息县审计局
联 系 人:  邵先生
联系电话:  1332397931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38057786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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