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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专项办公室气象水文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GXTC-1503027)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20 14: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

受海洋环境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就 气象水文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 招标,邀请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标人对以下标的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标为单位。投标人须以标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

1. 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资金来源

采购编号:  GXTC-1503027                           

项目名称:  气象水文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对项目进行质量、成本、进度、系统安全、相关知识产权的全面控制和监督,负责相关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协调,以期达到工程质量优良、造价合理、工期适当的总目标。主要包括设备采购(硬件设备、应用软件)、软件开发、系统软件采购及系统集成总体验收审计在内的监理工作

2.2  建设期:预计2年,具体以项目终验、审计结束时止。

2.3  实施地点:主要工作地点北京,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

3.5  投标人必须具备类似项目的监理经验,且近5年(2010年至今)具有在国家党、政、军部门实施单项投资规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绩

3.6  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畴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 

3.7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8  有2012年至今的依法缴纳税收和2014年至今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近3年(2012年至今)没有受到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

3.10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而聘用的咨询公司或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凡与本信息工程项目有关的承建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本次监理服务招标的中标人或与中标人有隶属关系、利益关系的关联公司,不得参与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程、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及售价

4.1  时间:即日起至2015831日,每天0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照常工作)。

4.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

4.3  售价:每份¥2000元,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 

(1)  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  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工程监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签字盖章的保密承诺书(保密承诺书格式见公告附件)原件。

(4)  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等有效企业信息。

5. 标前答疑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于201583117时(北京时间)书面方式(需加盖单位公章)递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鉴于本项目为保密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关于本项目的任何疑问。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6.1  时间:201599上午9时(北京时间)。

6.2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18号专项办会议室

7. 投标方式

7.1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副本可用复印件),同时附有两套无病毒的电子文件(WORDEXECL格式编制,光盘介质,不接受U盘)。所有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加盖公司印章,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需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书)亲自送达投标地点并签字确认,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

7.2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在规定时间前所提交的文件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也将被拒收

8. 投标保证金

投标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陆万元整 人民币,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意以下事项:

8.1  投标保证金须以投标人名义递交,并注明“GXTC-1503027 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应答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9. 其他

9.1  此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2  购买了招标文件却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9.3  招标文件有争议的,解释权在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4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参看以下信息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咨询(节假日除外)。

10.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 

  人:张鹏飞、王婉婷                编:100044 

    话:88354433219530           真:88356017

开户银行及帐号

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号:7112510182600005361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2015年 8 月 20 日附件

    

 海洋环境专项办公室  

我方参与 气象水文网络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招标(招标编号:GXTC-1503027),为了保护贵方的信息安全,我方对贵方作如下承诺:

第一条  贵方一切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属于国家秘密。

第二条  我方应当采取谨慎合理的保护措施来防止丢失、泄露、被第三方窃取贵方信息;防止非授权披露、使用、复制贵方信息。

第三条  我方进入贵方(包括由贵方外延到全国相关上下级机构)从事采购、合同相关活动,需经贵方同意和陪同。未经贵方书面许可,我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从贵方获取信息。

第四条  我方只能向我方确有必要知道信息的雇员披露贵方相关信息和资料。我方应确保我方知悉信息的所有雇员遵守本承诺的规定。 

第五条  未经贵方书面许可,我方不向我方子公司、控股公司、分支机构、承包人、转包商、代理商、合伙人、客户及其他第三方披露任何贵方的信息。

第六条  如果我方违反本承诺则应当赔偿对贵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七条  本承诺书自我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我方在签署本承诺书前同贵方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有关信息的保密同样适用本承诺。

第八条  我方同贵方业务的终止并不解除我方就约定的保密事项履行保密义务。我方的变更,如公司的合并、分立、法定代表人的更换等情况,并不导致我方义务的增加和删减。

第九条  本承诺书签订后,我方同贵方签订或执行的所有项目均按照此承诺书执行,如有需要,应另行签订协议。

第十条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贵方持一份,我方持一份。

    人: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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