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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会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10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津县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会商系统建设项目二次公告

     依据延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政府采购方式批复,现对延津县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会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审计局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会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87号

 三、采购内容:

信息化建设及审计会商系统建设(机房装修、UPS系统、电气部分、综合布线系统、审计会商系统设备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日历日)内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开户许可证。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所招视频会议系统必须满足省市局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的要求,所投设备需与省市局原有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兼容,达到互联、互通、互控。

7.供应商应具有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30米路东)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开始时间:为2015年91930分,地点为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审计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89397

  地  址:延津县建设路178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271596582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10层1006号

十、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0373-7696111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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