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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06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在丽水市公用事业领域的应用,丽水市政府授权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启动社会资本采购工作。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丽水市经信委关于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丽经信信管〔2015〕98号),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建设范围涵盖丽水市区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机构的信息系统及配套基础设施,具体包括:全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全市 33 家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全市 23 家公立医院; 全市 193 家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市 983 个卫生服务站( 村卫生室)。

本项目在丽水市现有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强基础、促应用、惠民生”的建设原则,采取“市村一体化”模式,推进“三大工程”建设,建成一朵云、一张网、一个中心、四大数据库、四大标准规范、六大业务应用,实现丽水市域范围内各医疗业务系统、相关部门数据中心和省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之间的数据采集、交换和共享,实现持续可及的健康服务、智慧高效的医疗服务、精细可视的医院管理、科学的卫生管理与辅助决策。

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基础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人口健康信息专有网络、人口健康信息云平台、人口健康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等。

2.智慧健康工程。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区域检验、影像、心电、病理协同系统、医院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药品管理信息系统、卫生计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计划生育服务信息系统等内容。

3.信息惠民工程。主要包括居民健康服务平台、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系统、个性化健康管理信息服务、健康养老信息服务、远程医疗、网络医院等内容。

本项目总体预算为14100万元。市县级医院端的建设(市级医院980万元、县级医院1690万元)由医疗机构承担,本项目对外采购预算支出为11430万元,其中硬件支出3600万元,软件支出6660万元,网络支出1170万元(三年建设期)。

二、项目运作方式

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下称“项目”)拟采用“项目投资、开发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中选的社会资本应与政府指定机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7000万元,其中中选的社会资本以现金出资占股80%,政府指定机构以现金出资占股20%。

采购人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11年(含建设期),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服务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开发、运营、维护和移交,政府根据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向项目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期满,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的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主体要求:申请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2.财务实力: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仟万元人民币

3.业绩经验:申请人或申请人近五年已投资的企业(投资行为发生在公告发布之日六个月前)须有区域卫生信息化项目建设经验(申请人投资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业绩可以计入该企业)。

4.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5.法律要求:在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述的不良行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参加下一阶段投标。

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27日(9:00 ~11:00时, 15:00 ~17:00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0315室)

3.报名费用: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申请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两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单位公章。若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文件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由申请人在发布媒体上自行下载,并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缴费,未交费申请人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五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四份副本,同时附U盘一个),并应密封完好一并于北京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9:30前或采购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之前派人送达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031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其他说明

本资格预审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发布: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

丽水市政府采购中心:www.lscgzb.gov.cn

丽水市政府网www.lishui.gov.cn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丽水市卫生计生委

    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行政中心0315室)

联 系 人: 韦炜(电话0578-2091305

    真:0578-2091274

 

咨询顾问: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34楼

联 系 人:邓恺(手机:15380971599)

    真:025-86852612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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