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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8-05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信阳市中心医院委托,对信阳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因第一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5)047号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内容:门诊医疗导引系统及所需硬件。
3、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货物送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使用及验收完毕。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项目分包说明:本次采购共1个合同包,投标供应商对该合同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合同包为单位。
分包号
分包名称及内容
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第三包
门诊医疗导引系
统及所需硬件
一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政府采购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资格条件(要求)
第三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单位或组织,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包含200万)人民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中标人将合同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
2、投标人所投软件产品必须是制造商合法独立自主开发,制造商必须拥有所投软件的全部知识产权(提供软件著作权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要求产品成熟稳定,在国内的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所投产品近三年以来在国内的实施案例中医院用户不少于2家,要求提供案例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案例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验收报告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制造商必须具有良好的系统建设信誉,拥有本招标软件的源代码,并具备对该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能力,能独立完成系统开发、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工作,有三年以上独立进行售后服务的经验。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产品授权书、银行开户许可证。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电汇、汇票、转账支票等方式缴纳,所有汇款单据开标前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楼408室换取收据。
(二)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银行账号:41001551435052500070
开户行:建设银行信阳分行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23号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一) 2015年8月31日 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一)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二)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恕不接受。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供应商。
招 标 人:信阳市中心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梁女士
话:13837651638                     电话:0376-6173886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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