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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应用及综合评估业务系统硬件更新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4: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日期:2015715

 

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应用及综合评估业务系统硬件更新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配套资金已经落实。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卫星应用及综合评估业务系统硬件更新项目所需图形工作站采购和相关服务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项目基本信息如下:

一、     招标编号:15CNIC-025701-19

二、     项目名称:卫星应用及综合评估业务系统硬件更新项目图形工作站采购

三、     招标采购内容:

品目

货物名称

技术要求简述

采购数量

备注

 01

图形工作站

1.   CPU主频≥2GHz

2.   内存类型 ECC DDR3

3.   硬盘容量≥1TB

30

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     项目实施要求:

(一)     支付条件:

1.   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货款。

2.   交货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

(二)     交货及验收

1.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天内。

2.   交货地点:用户指定地点。

五、     投标报价要求:

1.   本项目按包设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639,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控制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报价为交货含税价,包括货物、配件、附件运至指定交货地点费用、安装费、调试费、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方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通过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包(标段)货物同时投标;

4.      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   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七、     招标文件发售:

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CNIC招标文件发售系统http://bid.kclh.cn:8010/home/index.aspx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

3.      选择网银或电汇(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室现场交款,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工作时间(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周子涵、潘百慧、苏红;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投标人随后需登陆CNIC招标文件发售系统http://bid.kclh.cn:8010/home/index.aspx,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标书款发票在开标时领取。

4.      本项目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715日至2015722

八、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接受投标时间:201585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时间:20158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封装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  开标时间:201585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九、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8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届时欢迎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项目开标会议。

十、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十一、  其他要求:

1.  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及选择性投标。

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5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解释权归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民政部规划财务司所有。

十二、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民政部国家减灾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广百东路6号院

联系方式:010-52811322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20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周子涵、潘百慧、苏红

电话:010-883166518831665488316072

传真:010-88316655

公共电子邮件:2904682158@qq.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

行号:104100004499

帐号:33505759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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