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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13:35: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电脑和照相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085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括台式计算机30台、便携式计算机20、照相机20台、数码摄像机2台、专业照相机1台、激光测距仪4台、不间断电源1套、手持式身份证识别仪1台。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照相机、数码摄像机需提供生产制造商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

7、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北京时间),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人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935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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