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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南海分公司食堂服务代理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13 09: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GCMC-GDDL-04(2015)027)已由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广东广电网络佛山南海分公司食堂服务代理项目  查看文件点击此处

2.2项目内容:

保障招标人所设食堂的餐饮服务和安全管理,做好餐饮供应工作。

2.3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864000元。

2.4 服务地点及配置的人数:
本项目基准派驻厨房服务岗位20个,招标人现有厨工20人,投标人如获中标资格后,须对原有厨工全员过渡安置(除非原有厨工本人自动放弃外)。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壹年,具体期限以签署合同时的规定为准。

2.6本项目将确定一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经营或管理等;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

4.项目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 7 13 日至2015年7 17 (只在工作日接受报名)每日 09 时至 12 时,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楼8楼右边办公室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采用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的,快递费到付。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延误接收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装订成册的资料:

A、报名表、法人代表证明文件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代表报名则无需提供),以上资料格式见公告附件

B、①需提供经年检的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已提交年度报告书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网址以便查证;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C需提供能证明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D、可采用支付现金或银行汇款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银行收款信息详见下述第7点。

注:投标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工0757-83288500

4.6本项目只接受通过我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8 7 9 00分(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东楼7楼会议室

5.2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孔工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工、杨工                  联系电话:0757-83932428转8262

电子邮箱:gcmcno6@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33号电信大楼东8楼

开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东省佛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447000182600113514

7.说明

7.1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参加本项目。若确有实际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请最迟在本项目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扫描盖公章形式发送至gcmcno6@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7.2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不论本项目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3本次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foshan.gdgpo.gov.com(佛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文本为准。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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