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县人民法院数字备份系统、科技法庭硬软件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黔西县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委托,就黔西县人民法院数字备份系统、科技法庭硬软件设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黔西县人民法院数字备份系统、科技法庭硬软件设备
二、招标项目编号:QXZC-2015-05
三、项目序列号:无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A包 | 黔西县人民法院数字备份系统 | 一批 | 预算:611100.00元 |
B包 | 黔西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硬软件设备 | 一批 | 预算:2742750.00元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开标会议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A包须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4.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会议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及《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7月09日 08时30分 - 2015年07月17日 17时30分
2.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黔西县县城东门小转盘)招标投标股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5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07月31日 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杜鹃支行
银行账号:358020163501001882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黔西县人民法院
地址:黔西县县城文化路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招标投标股
联系电话:0857-4225925
传真:0857-4225925
邮箱:1193194665@qq.com
黔西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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