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河北省“智慧环保”二期工程--排污收费系统软件升级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河北省“智慧环保”二期工程--排污收费系统软件升级分项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501188
采购人名称: 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石头 电话:0311-87908377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四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制作人:郑丽梅 电话:0311-66635080 开标联系人:管建萍 电话: 0311-66635037 标书发售电话:0311-66635021 66635011(传真) 财务室电话:0311-66635560 |
采购内容:1. 排污费征收业务软件系统 2. 软件运行维护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用途:办公 |
项目实施地点:河北省环境信息中心。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工作日。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确认: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公共资源网站“信息公开”栏里“通知公告”中“供应商资格确认须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094 66635083。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定的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不满足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 注:以上要求提交原件的资质资料,投标人也可在投标时提供公证过的复印件(即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未提供资质资料原件也未提交公证书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 7月 3日至2015年 7月 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416室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
招标文件售价: 700 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付。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月 28日8:30-9:00 |
开标时间:2015年 7月 28日9:00 |
开标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四楼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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