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程主任
联系方式:0546-8019818
二、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5536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YPEDZ2016-222#
四、项目名称: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五、采购内容: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视频会议系统,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需具有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13万元 |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01月13日至2017年0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四楼)
七、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
报名该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监督单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019611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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