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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中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1-06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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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山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山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中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山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中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TD-201612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7-52062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盐山县公安局

地址:盐山县东大街

联系方式:董先生 0317-51259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0317-5206295

代理机构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金色家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盐山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中心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盐山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巡控中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TD-20161205

招标人名称:盐山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盐山县东大街

招标人联系方式:董先生  0317-5125939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沧州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金色家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520629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内容:视频监控巡控中心

项目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

项目主要指标、参数/技术要求: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有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

4. 被授权人需具有本公司有效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的缴费时间在半年以上)。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7.被授权人有效的社保证明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金色家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2月8日北京时间14:30分。

开标时间:2017年2月8日北京时间14:30分。

开标地点:沧州民族会馆三楼小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17-5206295

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5205681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盐山县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6262952

注:1、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公告时间一致。

2、传真发送需由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且有相关经营范围。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4. 被授权人需具有本公司有效的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的缴费时间在半年以上)。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资质证书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7.被授权人有效的社保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06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路金色家园小区3号楼1单元101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8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沧州民族会馆三楼小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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