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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38)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5: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汕头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3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38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机动车环保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数量

质保期

交货期

交货地点

1

管理信息系统软件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篇 用户需求书”

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三年(含上门服务);如设备厂家保修期大于三年的,按厂家的保修时间计

合同签订后,在60个日历日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汕头市9个检测站)

2

管理信息系统硬件部分

备注:

1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404,000.0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该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2、项目预算金额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核准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

4、投标人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38,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6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带齐以下资料;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的《软件企业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6、《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7月20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环境监控中心12楼

采购人联系人:林小姐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810444

采购人传真:0754-88810444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附件:PZH015A038采购文件(请点击下载)

 

 

汕头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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