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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教育信息中心信息化建设—东城区青少年学院课程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19 13: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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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化建设—东城区青少年学院课程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化建设—东城区青少年学院课程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DCCG2016-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卓

项目联系电话:65258800转852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东城区教育研究中心综合楼5层(东城区夕照寺街13号,五十中学内)

联系方式:袁径舟 67142327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招标项目是受北京市东城区教育信息中心委托就信息化建设—东城区青少年学院课程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投标人必须严格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成熟产品和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中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9.08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十层1018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带齐材料,免费领取(具体要求请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三层第五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可参加投标。

1、有良好的社会保证金缴纳记录和纳税缴纳记录。(要求提供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纪录)。

2、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银行存款证明无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三年内没有行贿记录的查询结果(原件)。

5、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如是中小企业的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在投标文件内。

注:带★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任何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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