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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招标公告(变更)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28 18: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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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招标公告(变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项目编号:DYZB(G)-公-2016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22152转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

地址: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

联系方式:马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招标公告(变更)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及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点位工程

二、招标编号:DYZB(G)-公-2016148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54,520.72元

    四、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阶段,本项目两个标段不可以兼投。

  • 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建设规模:

一标段:道外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办公楼、禁毒大队办公室、分局洗衣房改造维修工程

   二标段:道外公安分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及增加视频点位工程(中华巴洛克区域、沿江区域、滨江站前广场、东风派出所、网安大队”五个区域增加点位、系统升级、监控改造工程。)

    七、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 计划工期:

一标段:自签订合同起20日内竣工

二标段:自签订合同起7日内竣工

  •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及以上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期内)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0.3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

二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职称证书(由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的企业提供)。

10.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符合第十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30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大顺街20号)一楼由项目经理或法人持单位介绍信进行投标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登记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法人或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等以上材料及第十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全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至招标代理公司处。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企业,投标报名时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三、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十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大顺街20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十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

地    址:道外区东直路331号

联 系 人:马先生

代理公司: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郝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322152转8006

传    真:0451-82322152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开 户 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410100172463138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 11 月 28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0.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0.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及以上期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期内)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3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贰级且同时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其以上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过年检,证企相符。二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备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其以上机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由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职称证书(由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的企业提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5.4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02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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