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龙井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25 13: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龙井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JY2016-CG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井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已由由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采购人 龙井市人民法院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龙井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2) 建设规模:约225万元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范围: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审委会升级改造、服务器网络设备更新、大要案指挥中心改造、多功能一体机、软件升级、WIFI网络覆盖等采购及安装,并确保与审判业务系统实现无缝的双向挂接。(具体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 标段划分:1个。
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 项目建设地点:龙井市人民法院
8) 供货周期: 2016年12月30日 2017年3月18日,工期79日历天
9) 项目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同时提供原件(或附有公证书的复印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建造师证(或项目经理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2) 采购文件每套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0日9时3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龙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6楼东侧)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经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
5) 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延边日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龙井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静
联系电话:0433-347600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
联 系  电 话  0433-8316525        传      真:0433-8316525
联   系   人:玄英爱、焦艳        电 子  邮 箱:yjsjy8543@163.com
监 督 机 构:龙井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

2016年11月25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