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信息化处营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1-02 13: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信息化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营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营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SQ1689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蜀隽、吴迪

项目联系电话:(021)55231986-8023、80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信息化处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20号

联系方式:刘参谋 517220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肖蜀隽、吴迪 (021)55231986-8023、8006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营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2.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5.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3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地点报名并购买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为武警上海总队某部营区周界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及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经验;
  2.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
  3.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 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共同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单位委派授权代表到下述招标代理单位地点报名并购买文件。

购买地点:上海市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开标地点: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委托单位:武警上海总队司令部信息化处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平盛大厦1001室

联系人:肖蜀隽

电 话:(021)55231987-8023

传 真:(021)65503025

 

如果投标人对本采购项目涉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有疑问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