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信息化设备改造和试点工作通信线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信息化设备改造和试点工作通信线路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信息化设备改造和试点工作通信线路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HZD-GK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红利、胡益多、齐蕾蕾
项目联系电话:0731-89968312、89968309、8996830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锦溪北路228号
联系方式:杨洪福 0745-2282111转350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红利、胡益多、齐蕾蕾 0731-89968312、89968309、8996830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工程概况: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怀化市支队信息化设备改造和试点工作通信线路改造项目, 本工程为支队训练场地和战备库室进行通信线路改造,一大队三中队执勤设施信息化设备改造,怀化市中队执勤设施信息化设备改造。
2.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工程包括支队训练场地和战备库室进行通信线路改造,一大队三中队执勤设施信息化设备改造,怀化市中队执勤设施信息化设备改造,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和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交货或安装地点。
4、计划工期:中标人须于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
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壹年(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2、拟任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时,投标人处于被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在全国参与投标期限内,或处于被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6:51 至 2016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 11 月 1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2.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11月2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2.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2.4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文件为准。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元)。
3.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3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公司简称、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及包号。
户 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帐 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
3.4缴纳截止时间: 2016 年11月13日(开标时间前1天)17: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3.5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4.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月 14 日 14:30 时(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4.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4.4.2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4.4.3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武警物资采购网(http://www.capfp.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jzb.com/)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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