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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可回收物流动收购人员”网络化管理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23 09: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 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可回收物流动收购人员”网络化管理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1551307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可回收物流动收购人员”网络化管理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76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首期对5000名可回收物流动收购人员进行联网并实现网络化管理,在3条街以上实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全覆盖。
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供应商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供应商是具备电讯网络运营资质或者与之有合作经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提供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采购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电讯网络运营相应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与之有合作经验的证明文件;
6)供应商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报名时要求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并提供原件备查,凡不提供原件的一律不予以报名;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若已购买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三日以书面形式(书面材料、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624日起至20157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714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7月14930

十、开标评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采购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罗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赵科

电话:

020-85530825-638

电话:

020-83639545

传真:

020-85520192

传真:

020-83639300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3栋4楼

联系地址:

邮编:

510640

邮编:

510170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黄小彤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张主任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5530825

项目负责人电话:

020-83639545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工业园支行

 

 

帐号:

44001470513053003668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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