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联网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联网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共享平台联网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FKTZB-201604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 878035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公安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15880074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女士0591-8780350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合同包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联网网关等设备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 98 | 19600 |
2 | 2-1 | 磁盘阵列等设备 | 1批 | 34.98 | 69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3、一个投标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投标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5、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经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8、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10、合同包一:投标供应商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合同包二投标供应商无需提供) 1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第3条和第4条的情形做出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2.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9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3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可免费直接从《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供应商需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后台电子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6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2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洪女士 0591—87803505
传真:0591-87112226
电子信箱:3238636630@qq.com
八、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 694591687
九、中标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帐 号: 761211018260001847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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