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检察机关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洛阳市涧西区财政局【2016】330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洛阳市涧西区检察机关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投标单位积极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涧西区检察机关档案数字化扫描项目
2、项目编号:洛涧交易【2016】19号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4、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项目地点:涧西区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工 期: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具有《国家秘制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外省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3、须出具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公、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综合办公楼3楼(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必须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自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5、招标文件售价:免费领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216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9-64352681
招标代理:洛阳市涧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天津路综合办公楼3楼
联 系 人:郅老师
电 话:0379-64823597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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