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信息化系统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C160S6E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倩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0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
联系方式:侯威 022-656612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倩 010-621080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体式显微镜 | 1个 | 1.28 |
2 | 存储扩容 | 1套 | 83.5 |
3 | 业务系统运维服务 | / | 4 |
4 | 信息资源服务运维 | / | 8 |
5 | 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 / | 2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外资及外资直接参股合资公司不得参加。(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函与服务承诺函(4)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5)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记录;(4)具有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5)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6)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7)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记录;(4)投标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人民币(含50万)(5)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6)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包(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投标方应具备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2013-2015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方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5)根据公安部颁布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异地备案实施细则》中第二条的规定:各地已审核推荐的等级测评机构,到推荐地以外地区开展等级测评项目的,应到测评地办理备案手续。外地投标人除提供第(一)条要求的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天津市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等保办”)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6)投标单位必须在天津有常驻机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2室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6号二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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