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化项目(一期)档案集成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化项目(一期)档案集成管理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化项目(一期)档案集成管理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WLZX201608-3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 刚
项目联系电话:135788812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北师范大学
地址: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
联系方式:王 刚135788812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晨辉1571430404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东南湖大路555号22#2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东北师范大学档案信息化项目(一期)档案集成管理系统,招标人为 东北师范大学 ,资金来自 国拨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概况如下:
1.招标内容:档案集成管理系统(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2.采够数量:1套。
3.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完成交付。
4.采购预算:99万元。
5.交货地点:东北师范大学。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
3) 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如有其他证书也一并提供,所有证书等须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4) 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取得了大型档案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至少1份单价合同3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所有业绩文件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书内提供复印件,中标合同原件现场备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3) 投标人应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如有其他证书也一并提供,所有证书等须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4) 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取得了大型档案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的成功案例,须提供至少1份单价合同30万(含)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所有业绩文件以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书内提供复印件,中标合同原件现场备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9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东南湖大路555号22#2单元5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8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8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6 年 9月 18日 10时 00分,地点为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7号楼四楼会议室。
9.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招标所须的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10.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北师范大学招标与采购办公室》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2016年 8月26日至 2016 年 9月1日,每日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东南湖大路555号22#2单元5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招标文件 300 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二 日内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