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系统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子送达系统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子送达系统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
项目编号:HNZC2016-017-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玲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501635/139760968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海口市龙昆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吴工/0898- 669628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南政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玲/0898-68501635/13976096820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国贸大道49号中衡大厦13层A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名称:电子送达系统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
2、用途:工作需要
3、数量及分包:一批分包(详见用户需求书)
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基本概况: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购电子送达系统及文书档案数字化建设,其他详见《用户需求书》。
5、采购预算:A包:¥1,075,400元;B包:¥735,800元;C包:¥53,500元;D包:¥30,000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 包 :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4、在海南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需在海南本地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或第三方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 包 :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3个月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不含单项资质)。 7、投标人不是制造厂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函原件(详见用户需求)。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包号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 包: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6、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D 包: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并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也视为同等有效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期连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者2015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近期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5、具有海南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6、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号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9.4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7月01日 08: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218.77.183.48/htms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1: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1日 11:30
六、开标地点: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 202 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必须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77.183.48)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218.77.183.48/htms)下载、购买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2、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使用WinRAR加密压缩);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管理、环境标志产品管理、进口产品管理、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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