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NFC一卡通设备、数字监控设备、数据中心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NFC一卡通设备、数字监控设备、
数据中心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三、采购计划编号:BMX2016-035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NFC一卡通设备、数字监控设备、数据中心配件采购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供应商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 3、提供所投主要产品(道闸设备、一卡通设备、复印机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质保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 45万元 |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时;
2.地点: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嘉信大厦三楼;
3.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资质证书原件(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4.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山东省莱芜市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山东嘉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工 联 系 人:刘先生
地 址:莱芜市龙潭东大街19号 地 址:莱芜市鹏泉东大街68号
电 话:0634-3011028 电 话:0634-622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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