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财政局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
奉化市财政局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16年6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有关规定,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核准的采购方式,就本招标编号的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6) 075D / NBITC-20162085G
二、采购单位:奉化市财政局
三、▲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采购项目:奉化市财政局信息化建设项目
2、采购预算:280万元
3、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4、交货期:2016年8月底之前完成项目验收(其中第一部分财税内网、政务外网、出口设备要求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
5、送货、安装地点:业主指定地点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报名及投标保证金: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6月28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16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账号:94090154800000191)。
2、报名时间:自2016年7月13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16时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成东路277号4楼)报名。
3、报名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原件1份)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元。报名同时或报名截止时间前须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汇票、电汇、汇兑、转账支票,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行奉化市中山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以到达账户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书递交至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2),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14:30止,逾期递交或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7月19日14:30,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2)。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2、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3、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九、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奉化市财政局 联系人:沈超0574- 88516303
招标代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史涛、张啸科0574-87322846
交易场所:奉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0574-88589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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