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故县镇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灵宝市故县镇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灵宝市故县镇201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1.2 项目编号:HN/LB 15-045;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建设地点:灵宝市故县镇;
1.5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本项目共两个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涉及故县镇13个行政村,总面积32962亩,工期:100日历天;
二标段:涉及故县镇13个行政村,总面积33425亩,工期:10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测绘局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含地籍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2.3投标人须且具有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能力;
2.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及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报名时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标段。以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基本户交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换取相应证明。(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故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8398339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灵宝办事处联系电话:0398-8859621 1352522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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