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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暨“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12 11:36: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暨“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平原县公安局委托,就平原县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暨“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人:平原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平原县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暨“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监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 PYGA-37-1605-245-2

四、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五、项目说明:

本项目为平原县智能交通安全体系建设暨“村村通”视频监控系统监理项目,具体如下:

1、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地址:平原县。

3、项目概况:平原县公安局天网三期视频监控工程拟针对城区、乡镇和村庄重要路口点位新建1673处治安监控,整合原有已建视频监控系统和所有交警卡口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形成一个统一的治安防控体系;新建1642个高清治安视频监控枪形摄像机,31处高清视频监控球形摄像机,整合已建视频监控系统,扩容后端机房存储服务器;建设智能实战图侦系统平台及智能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图像实战系统平台、视频应用管理平台与德州市公安局图像综合应用平台、警综平台等有关平台对接;各设备符合GB/T28181标准。

4、服务范围:对本项目建设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及过程监理,服务内容覆盖实施、验收等阶段,包括招标人与项目承建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合同补充条款增加的项目内容以及变更等内容。

5、采购预算价:240830.10元。(需监理项目的工程控制价为29804670.5元(含设备供货安装:24083010.50元;1673条传输链路,每月95元,共36个月传输线路租用费总计:5721660元))。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7、计划工期:自签订监理合同开始到项目建设最终验收合格为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七、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2016 年06月06日至 2016年6月13日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前请先联系招标代理再到现场。

3、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报名窗口。

4、招标文件工本费: 2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 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6)基本账户开户证明;(7)资质证书副本;(8)《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份。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八、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06月2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 年06 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公开报价时间:2016 年0629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平原县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而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网上发布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原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34-425266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静  杨明  高永顺            电话:13325117709   18254836207  

电子邮箱:yangjingsdjn@163.com  

监督机构: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534-4212123 

                           

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0一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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