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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档案局侨批档案数字化及电子目录采集整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24 12:4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福建省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省档案局侨批档案数字化及电子目录采集整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省档案局侨批档案数字化及电子目录采集整理项目

项目编号:FJTC-2016-06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言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1324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档案局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明德路2号福建省档案馆

联系方式:丁女士185050771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庄先生0591-8751324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名称

服务要求

数量

服务地点

完成期

预算总控制价(即最高限价)

1

1-1

福建省档案局侨批档案数字化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3000页

福建省档案局

合同签订后 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将档案移交。

24.1374万元

1-2

福建省档案局侨批档案电子目录采集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3100条

福建省档案局

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并将档案移交。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相关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附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13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2:26 至 2016年05月17日 12:27(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1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每日9:00到12:00,14:30到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前往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2:26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01日 12:26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但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2)小、微企业生产产品清单(加盖投标人公章);

(3)所在地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 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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