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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5-13 16: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仙桃市公安局

仙桃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仙桃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下达的仙财采计[2016]B017号计划函要求,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机构”)受仙桃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仙桃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TZFCG/2016/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仙桃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7216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之一即可)的企业,同时能提供本项目系统建设的本地自有线路、后期运维管理等服务的网络运营商;

4、本项目允许经省级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参与投标;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必须经过充分的需求调研和现场勘查后制作投标文件,项目具体实施中招标文件未考虑事项必须包含在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中。

6、本项目不分包、不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领取招标文件前,采购人和采购执行机构联合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后的潜在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通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其中之一即可)的企业,同时能提供本项目系统建设的本地自有线路、后期运维管理等服务的网络运营商。

七、报名、资格审查和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1.时间: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仙桃市财政局11楼1108室)。

3.地址:仙桃市仙桃大道32号。

4.招标文件免收工本费。

八、投标、开标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现场。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仙桃市公安局二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28-3232666-5151

采购单位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986929899

 

 

 

 

仙桃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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