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三期招标公告
滁州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三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三期项目 | |||
项目编号 | czcg201605-014 | |||
招标人 | 滁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格 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一体证明文件; 3、投标人具有并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原件); 4、投标人具有并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壹级资质(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单个合同不低于1200个摄像头或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平安城市高清视频监控类建设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 6、提供项目现场勘查数量不低于5000个摄像头的设计图纸,投标人须将建设点位设计图纸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完成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集成及相关服务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8、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9、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10、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格式见交易文件)。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报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原件,协议书内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分工需明确,各方签章齐全,最多接受两家联合。 12、招标说明:本项目投标人是指集成商或运营商。 12.1、集成商需满足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并明确使用哪家运营商网络(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12.2、运营商集团公司需满足以上投标人资质要求,由集团公司授权,投标人资质要求第二、第三、第四条不需要提供原件,提供复印件加盖省公司公章即可; | |||
报名或领取交易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 | 1、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2016年5月13日17时30分后—2016年6月 1 日8时30分)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72.160.41/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领取方式:自行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交易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重要说明 |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http://60.172.160.41/Front_jyzx//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72.160.41/Front_jyzx/)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投标人加密锁的序列码或MAC地址一致,投标无效并视同串通投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为提高开标成功率,减少投标人成本,本项目投标人可提供公证件代替证书原件,公证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 7、如发现本项目投标人存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市公管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8、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 |||
采购预算 | 投资预算单个摄像头购买服务费450元/月,摄像头数量7399个,服务期10年。 | |||
招标范围(内容) | 见交易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全部内容。 | |||
发布时间 | 2016年5月12日 | |||
信 息 内 容 | ||||
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第一阶段招标已完成。本次系第二阶段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详见交易文件技术参数要求。 | ||||
标段划分: 共1个标段。 | ||||
评标办法 | 两阶段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
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项目款支付方式 | 见交易文件 | |
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390万元,上述保证金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上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之一,不接收汇票;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 保证金帐户: (1)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05 (2)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帐 号:187228911443 (3)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34001739008052504778-0719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交易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责任自负!”交纳上述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社会治安视频防控系统三期项目”投标保证金。 | ||||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16年5月 19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ra2012@163.com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5月20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172.160.41/Front_jyzx/)“澄清变更答疑交易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地 址:滁州市琅琊区百诚大厦602室(二院体检中心旁) 联 系 人:王志宏 电 话:13721000765 | ||||
公告发布媒体: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政府门户网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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