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台式电脑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6 17: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台式电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43ZZHG0670JO。采购表编号:社保(14)0436、社保(14)0437。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200,00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40台台式电脑;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本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的经营权;

2.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主要设备(台式电脑)的制造厂家出具的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的承诺函的复印件(开标当天原件备查);

3.在珠三角范围内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能力和技术培训服务(包括拥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的产品的备件、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并提供工商登记资料);

4. 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6. 投标人须提供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6日至2015年1月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4:30~15:00 。

3.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

4. 开标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5: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采购人: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l电 话:18218515998

l联 系 人:张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l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电 话:0760-88230810

l前台咨询电话:0760-88230132

l传 真:0760-88383654

l邮 编:528403

lE - mail:lukalala@163.com

l联 系 人:潘先生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2014年12月26日点击打开链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