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台式计算机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公安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台式计算机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4】56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验收完工期限
1
台式计算机
150台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详见招标需求
注: 本项目不分包。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台式计算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3.4.1投标人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4.2 投标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整机3年有限保修,主要部件包括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卡、显示器免费上门保修3年,其他部件免费上门保修1年;投标计算机品牌制造商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站,配有专属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服务受理。
3.4.3投标产品须通过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MTBF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30万小时,出具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
3.4.4计算机产品需具备CCC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3.4.5投标人所投计算机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开标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公布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属于该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3.4.6售后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5:00 时至16:30 时。
4.2 发售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银行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财政支付局(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
行 号:313511001019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4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4年6月24日9:3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15290161507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1.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公安局采购台式计算机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台式计算机
150台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 办公电脑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处理器: ≥Intel I5-4670,(四核,主频3.4G,缓存6M)
内存:≥4G DDR3 ,1600MHZ
硬盘:≥1T SATA3 7200转硬盘
主板/芯片组: Intel H81或以上(支持2个PCI,1个PCIEX1,1个PCIEX16,带HDMI,支持原生USB3.0)
显卡:独立显卡,现存容量≥1GB,频率≥1800MHZ,位宽≥128bit。提供VGA+DVI+HDMI接口
光驱:DVD刻录光驱
显示器:与主机同品牌, ≥19寸宽屏LED显示器, 具备护眼功能
声卡,网卡:主板集成
光电键盘、鼠标:防水、抗菌键盘,光电鼠标。
电源:≥200W
机箱:立式机箱、顶部隐藏式提手设计、防尘防水电源按钮和资产管理铭牌预留位,后面板带有机箱安全锁孔,机箱支持可拆卸防尘网罩,具备硬盘减震结构设计
随机应用:预装原厂安全管理软件,可通过秘钥方式实现USB端口及光驱的开启与禁用,可设置私密隐藏分区保障数据安全,硬件变更时提示报警,可控制主机的上网管理,分屏管理,自动记录用户全部操作日志可供管理员查看审计,支持XP/win7操作系统,独立安装介质。
次要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验收条件及标准
采购方组织专家验收小组,依据招标文件进行严格验收
二、商务要求:
质保期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终身维修。
售后技术要求
含安装、调试、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
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必要的备品、备件及耗材以完成安装、调试。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应在接到用户故障报告后2小时内作出响应,8小时内排除故障,若在规定响应时间内无法解除故障的,应提供免费备用设备。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注明产品品牌及型号)原件加盖公章
2、 售后服务承诺书:整机3年有限保修,主要部件包括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卡、显示器免费上门保修3年,其他部件免费上门保修1年;投标计算机品牌制造商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站,配有专属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服务受理。(原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必须提供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含有其投标型号的清单页面截图打印
4、通过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MTBF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不低于30万小时,出具国家电子计算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5、计算机产品需具备CCC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采购货物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不含港澳台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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