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笔记本电脑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笔记本电脑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32148HG232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笔记本电脑及相关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260.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笔记本电脑303台,详细技术参数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 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计算机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 投标人所提供的笔记本电脑必须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中产品。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2月4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12月24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4 室
九、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24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4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4万元。
电话:62791533 电话: /
传真:020-83301107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
邮编:510030 邮编: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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