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校园网络录播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12-25 17: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投稿邮箱为:tougao@caigou2003.com,投稿时请附作品标题、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信息,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一经采用,本网会根据您的文章点击情况支付相应的稿酬。

招标文件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校园网络录播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4-1117-1,采购表编号:计2014273)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公示期为: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01月05日,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校园网络录播室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招标编号:ZP-GK2014-1117-1;三、采购项目预算:¥202,403.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贰仟肆佰零叁元整)。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主要设备(投影机、全自动高清导播系统)的制造商或合法经销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4、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即从2011年12月至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由报价人向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5日至2015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5、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件以及报名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件。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六、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 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七、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1月15日上午9:00~9:302、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月15上午9:303、 开标时间:2015年01月15日上午9:304、 开标地点: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 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 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小学采购单位联系人: 叶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5820524803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406房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8665226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8665236E-mail: zszhipu@163.com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2014年 12月 25日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