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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崇明县人民法院数据存储备份系统项目公开招标信息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发布于:2014-08-20 07: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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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崇明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崇明县人民法院数据存储备份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相关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并成为会员的供应商;

2、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

4、投标时提供磁盘阵列和存储网关、光纤交换机、服务器、桌面数据备份软件的原厂商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投标报名及参加开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6月份或2014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否则不接受其递交的报名或开标资料;

7、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36条—关联方披露》规定,投标人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投标人只能确定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投标人中标无效(关联方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二、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CMJZCG(H)2014182

采购编号:2014-10360

招标内容与范围:数据存储备份系统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业主:崇明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 崇明县人民法院数据存储备份系统项目

交付及安装地址:崇明县境内买方指定的任意地点

三、报名提供的资料

1、会员供应商的相关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4、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4年6月份或2014年6月份以后至今任一月份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包括单位缴费信息以及参加报名和开标的授权委托人的缴费明细清单);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报名时应提交《公司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注:上述资料经复印后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于2014年8月24-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207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或于2014年8月28日10:00-11:00; 14:00-15:00(北京时间),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文件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标时间):2014年9月15日9:00 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4楼开标室

代理单位: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郁菁

联系电话:69615049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玉环路616号

传真:59624394

招标人:崇明县人民法院

地址:崇明县城桥镇人民路25号

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 13817816178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采购需求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的,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联系人询问或质疑。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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