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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和十个派出所安装社会治安监控联网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3-07 15: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延寿县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和十个派出所安装社会治安监控联网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和十个派出所安装社会治安监控联网系统

项目编号:HC-HFCG201600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寿县公安局

地址:哈尔滨市延寿县西同庆街

联系方式:林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女士0451-86296394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项目名称:延寿县公安局办案中心和十个派出所安装社会治安监控联网系统

二、项目编号:HC-HFCG20160010

三、资金性质:政府投资

四、招标内容:可视化综合应用平台、监管专用网络存储等

五、交货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交货(使用)地点:延寿县公安局及派出所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出具由厂家出具的对于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原件);4、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原件(社保出具);5、投标人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提供信用评估企业出具的信用评估报告(原件)7、对甲方现场情况进行过勘测(勘测登记表)8、此次采购系统平台需和省公安厅及哈尔滨市公安局系统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系统数据信息、软件应用及协议相互兼容、一致。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10、投标人须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如潜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7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1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诚信评估报告、社保出具的养老及医疗保险证明材料、现场勘查情况记录表、由厂家出具的对于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库【2015】13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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