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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3-01 15: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图书馆,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开封市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6】31号

1.3供货地点: 开封市图书馆

1.4项目资金:108万元

1.5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开封市图书馆国家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建设量

单价(元)

小计(万元)

图书馆公开课

150(讲)

2000

30

地方文献数字化

50000(页)

10

50

政府公开信息

20000(条)

10

20

网事典藏

400(个)

200

8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年检合格(原件备查);

3、投标人应具备从事图书馆业务的行业背景。

4、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的全国不少于5家公共图书馆资源加工建设合同。(需提供正式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至今全国不少于2家公共图书馆签订的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数字资源联合建设项目合同。(需提供正式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企业及法人);且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7、投标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8、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中标权转包给他人。如发生转包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资料:

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第2、4、5、6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出示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2套。

(以上资料需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清晰可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清晰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

备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16年 2 月 29日至2016年 3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交叉口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5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5013室)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3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资信保证金一并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将收据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3 月 24 日上午09点30分整

6.2递交及开标地点: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图书馆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1356950360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明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0387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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