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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搬迁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8: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搬迁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搬迁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8162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灵寿县北环路

联系方式:张利锋 0311-691358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乐娜 0311-83816208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3-290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及搬迁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HBBH-2015-148

采购人名称: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北环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利锋    0311-6913580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266号天水丽城1-3-29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乐娜   0311-83816208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工期:15个工作日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受贿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5年1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12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12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乐娜

联系方式:0311-83816208

传真电话:0311-8381620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备注:此次招标严禁分包、转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备本项目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受贿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4.2974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31日 08:30 至 2016年01月0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财政局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直接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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