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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部队内乡县中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04 17: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警部队内乡县中队的委托,就武警部队内乡县中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内交采【2015055

2、项目名称:武警部队内乡县中队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  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监控系统、哨位智能系统等;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全新产品;

3、交货期及安装工期:交货时间:20日历天;

4、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2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4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证明,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5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

6 高清拼接显示单元等设备需要提供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 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资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4日至201512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在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2、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除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近三个月完税及社保证明、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以及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原件验后退回),留复印件两套存档(两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盖投标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700.00/套,售后不退。

六、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乡县中队

人:张先生

    话:15083329698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电    话:13333638899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乡县中队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1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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