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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09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zcg201512-033

项目名称

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项目二次

项目地点

滁州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

滁州市公安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资质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4、通过ISO14001环境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和财务资信状况,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过去三年内应无违约和违法行为;

6、投标厂家具备本单位生产的产品在平安城市或智能交通项目中成功应用的案例(不低于1000路);

7、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材料;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只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

项目规模

投资约3000万元/年,期限为10年;

招标范围

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项目。

备注:投标单位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样品参数的产品至招标人处进行现场测试,需提供两套设备,采用主备方案,一套用于现场测试,一套用于备用。如不具备检测报告的,则提供三套,第三套用于送检。投标人提供的2-3套样品,必须是同品牌、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由招标人现场确定每套样品的使用用途。

发布时间

2015129

工程概况: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求: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上述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入交易中心帐户之一,不接收汇票;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时间。

保证金帐户 :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 户 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09 号:187228911443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市平安城市三期前端监控设备入围品牌供应商资格项目二次”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报名方式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开标截至时间(2015129日—201512291500分 )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1512917时后,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企业注册备案-备案入库须知查询。网址:

http://www.czzbcg.com/czztb/InfoDetail/?InfoID=e5ac94e3-6b0b-4461-b0c2-a937b66a6559&CategoryNum=008)。联系人:张工:0550-3801701、王工:0550-3019013。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投标企业注册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

3、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

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6、本招标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7、为提高开标成功率,减少投标人成本,本项目投标人可提供公证件代替证书原件,公证件法律效力等同于原件。

8、如发现本项目投标人存在挂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通报市公管局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9、凡竞争主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曝光。

10、本项目招标分为两个阶段,现阶段招标不涉及投标报价、交货期、合同付款等实质性内容,故不发中标通知书,待确定本次入围品牌产品后,明确最终货物详细清单及技术要求后启动下一阶段招标程序。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1214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jra2012@163.com (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电子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1 1215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zzbcg.com)“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址:滁州市百诚大厦6602室(二院体检中心旁)

联 系 人:王志宏

话:0550-3047918 13721000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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