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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10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垦利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210日至2015年12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00-17:00。

    三、开标时间:2016159

    四、招标人:垦利县公安局 

    招标人地址:垦利县中兴路249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主任  0546-2976726 

    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联系方式:0546-8083566

    六、项目编号:KLZCGK2015-69#

    七、采购内容:垦利县公安局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管理系统(包括执法记录仪215台,采集工作站21台,电子证据管理系统1套,服务器电脑1台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质保及售后服务等,预算资金132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不得对本项目分解后进行响应,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八、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投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投执法记录仪必须是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目录企业同型号产品,所投采集工作站必须是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产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3、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营市东城辽河路115号

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2015年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

13:30至17:00)。

    方式:报名现场发售,谢绝邮购。

    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文件原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代码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以上资信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二份,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注:开标时须提供所投执法记录仪的由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目录企业同型号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开标时提供所投采集工作站的由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说明: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十、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2016159时在垦利县财政局办公楼702室开标;2016159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现场。

    本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黄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3566

    监督单位:垦利县监察局、垦利县审计局、垦利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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