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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中数传媒AVS+信号监测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期:20151130

招标编号:0701-154050390459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委托,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中数传媒AVS+信号监测系统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中数传媒AVS+信号监测系统项目

2.    预算金额:285

3.    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位

1

AVS+信号监测系统

1、 实现AVS+编码的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节目和中央电视台高清节目的实时监测。

2、  监测系统至少实现节目音视频监测及录制,码流TR101 290监测录制和设备环境监测等功能。要求系统人机交互界面友好,便于系统管理和用户操作

1

交货期

接到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后30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的搭建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三段9

质量保证期

系统终验合格后不少于三年

项目用途

自用

           

注:本次招标和评标以标为单位,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4.    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的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应合格、有效,投标人应提供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等纳税凭证,同时应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应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被省部级以上政府机关处理的违法处罚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出具的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廉洁承诺书》,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

(8)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   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设备及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解扰单元、解码多画面监测单元、节目码流监测单元、设备环境监测单元、录制单元、存储系统和一体码流分析仪等)的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正式授权书(原件)或经制造厂商同意其代理商、经销商转授的二级授权书(原件);如果投标人为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商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该项目任何部分分包、转包给其他公司。

特别说明:上述合格的投标及投标人要求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应提供有效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及相应声明文件、授权书原件,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交。

5.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511302015128 日。

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8303

3)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工作时间(现金、支票方式):每天(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时。联系人:杜庆;电话:010-63348281。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投标人随后需登陆通用招标网http:// 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

7.    招标文件澄清:

    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答复(但不注明疑问来源)所有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要求。招标人对在规定的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疑问将拒绝答复。提交答疑问题截止时间为20151281600分。

8.    投标保证金的要求:

所有投招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不低于投标总金额2%,但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支付。以支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招标文件同时提交;以电汇方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账户,汇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01512229:3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1512229:30(北京时间),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11.        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1-2人出席开标仪式。

12.        本次招标和评标以为单位,投标人应对本项目中所有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

13.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评标价格30分;商务部分10分;技术部分45分;售后服务部分15合计(满分)100分。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4.  招标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5.  招标人信息:

   称:中央数字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京门大厦三段九层

    话:0086-10-51925188

16.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

    编:100055

人:那志伟 沈昕 

    话:0086-10-63348440 63348278

    真:0086-10-63373520

    箱:nazhiwei@itc.genertec.com.cnshenxin@itc.generte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帐    号:323357659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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