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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2016年度市政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30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市政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已由汴新城管[2015]16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度市政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

2.2招标编号:汴新城管[2015]136

2.3建设地点:开封市新区

2.4养护期:2016年度

2.5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549万元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要求

2.7招标范围:开封新区内数字案件处置;市长热线、媒体督办件、各种迎检任务发现问题的处置;日常巡查的井盖破损丢失修补;混凝土路面维修;沥青路面维修、灌缝养护;人行道硬化修补、零星工程和主次干道日常维护等。

2.7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一标段:数字案件维修及日常维护工程施工

二标段:沥青路面维修、灌缝养护工程施工

三标段:2016年度市政数字案件处置及日常道路维护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一标段施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2012年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累计合同额3000万以上的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市政维修、维护合同;

32012年以来企业自有设备须有挖掘机、铲车、客车运输车辆等相关设备(开标时提供购买发票复印件及相关车辆证件原件,付款单位须为本单位)。

3.3二标段施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2012年以来承接过类似本项目累计合同额3000万以上的业绩,其中至少有一项公路维护、养护合同;

3)企业须有摊铺机、铣刨机等相关设备。

3.4三标段监理: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的项目总监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须提供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报名及开标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

3.6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报名时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查询日期须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9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130日至20151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10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第二标段: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第三标段: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

4)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6)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7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且装订成册,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标段估算价10% 的资信保证金,及数额为标段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特此公告。

7、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0371-2385 5392   0371-2385 7827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先生         

       话:0371-5515 3019   136 6380 6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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