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XYZC2015(GL)-A00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受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XYZC2015(GL)-A004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项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档案信息化服务采购 | 项 | 1 |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金额(人民币)103万元。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从事本次招标采购服务,并且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0日至 2015年1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5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方为有效)参加报名。材料齐备并通过核查的方可购买。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2月8日下午17时00分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开标。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桂庭 联系电话:751220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潘诗嫦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龙胜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7511322。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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