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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公安局监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8:21: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社旗县公安局监控平台建设项目已由社财【2015】10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社旗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SQGGZYTY-ZC-2015-197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社旗县公安局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2.2.2、项目地点:社旗县公安局
2.2.3、交货期:见招标文件
2.2.4、资金来源: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采购内容及数量:建设监控平台相关设备一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除安防监控以外)专业技术能力和集成能力,;
(3)投标人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省内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壹级资质(省外企业须具有有效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4)投标人是须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投标人2012年以来具有类似合同业绩;
(6)投标人须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5 年11 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到在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3、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和《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专项授权书(如须提供)、2012年以来类似合同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开具证明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5.3、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套,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与综合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公安局
联系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 0377-67921283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李女士
联系电话:18537732766 0371-53626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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